這樣能夠免除對媽媽的扶養義務嗎?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382 次瀏覽父母未婚生子,生下了我,監護權在母親這邊。 但是從小是隔代教養,由外婆養育長大,跟母親完全不熟識, 媽媽每個月會給微薄生活費(平均8000,含所有開銷),但時常拖延或是屢次不給。 上國中後媽媽偶爾會回來家裡,經常被精神暴力, 不過當時真的還小,並無蒐證的概念,只有一些事後的社交網路貼文記錄之。 17歲起便完全不供給學費、生活費,只能靠自己存下的緊急預備金跟外婆的一點協助才得以勉強生活。 我想請問 1.精神暴力之證據能否憑心理醫生開的精神疾病證明呢? 2.上述條件之下,能夠免除對媽媽的扶養義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