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糾紛(遇到訟棍)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3290 次瀏覽
在線上遊戲裡遇到了好像蠻有名的訟棍(上網搜尋了他的名子才知道),他在遊戲裡會故意講一些話或做一些事引誘其他人去罵他,那時一進去就看到他在打自我介紹,而且打字非常快,幾乎都兩三秒就打完一句話,我索性講了''三秒男''3字,也沒有指名道姓。大概事後一個月他跑來私訊我,傳給我訴訟單說未向法院發送此函,問我是否需要對他道歉。我以前沒看過這種事情,所以跑去問朋友怎麼辦,我也不知道情況二話不說就跟他道歉了,他就提出1萬元新台幣的和解金額和我談和解,或者提供學生證明。因為學生證目前不在我身上,所以說可以提供健保卡証明我的生日,我就把健保卡拍照傳給他了。之後他又說看在我是學生份上可以改以6000元和解,我跟朋友一致覺得6000元金額太大,所以跟他談成了2000元。之後他就傳了一張妨害名譽告訴和解書,要我詳閱無問題後無問題回復他投同意該和解書,我朋友就幫我同意了。事後我越想越不對勁,因為我說三秒男是因為他打字很快幾乎都是三秒打一句,而且也沒指名道姓,在詢問其他朋友後他們也一致認為我沒有錯,就把他私訊我的對話紀錄都截圖起來,去派出所詢問警方人員。警方人員認為有可能是詐騙的,要我封鎖他,我回家二話不說就把他封鎖了。過一段時間上網查才知道是很有名的訟棍,很多人都被他告贏,損失慘重,勸遇到的人在能和解時就和解。我就開始擔心了,如果是真的的話,我也沒有很懂法律,也沒有認識的律師,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
1、我這樣說''三秒男''沒有指名道姓,而且也沒有詆毀的意思,如果被提告的話,真的會算妨害名譽嗎?
2、如果真得提告了,我應該怎麼跟檢察官說,對自己的情況最有利?
3、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跟我有類似的情況,遇到的也是同一個人,結果被對方查到ip位置,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規定,只有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度犯罪才可以去申請調閱,而妨害名譽罪並不算是這種重罪,請問網路不是具有匿名性嗎?他是用什麼方式查找的,合法嗎?
8613985e用戶 發表於 2019/05/13 20:22

1 位律師回答

  • 王奕淵律師
    王奕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14 11:55
    回覆諮詢(107)、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先就前提而言,目前實務見解仍認為,如果您所辱罵的虛擬遊戲角色與現實的特定人無法連結,意即你無從得知現實的特定人是誰的話,該虛擬角色的人格是難認有受到刑法保護的「名譽」。
    2.若對方向檢察官提出告訴,只要就您上述的事實為說明即可。
    3.IP位置部分,按照您現有的描述依然無法確認對方取得IP的管道,若對方無用調取的IP位置直接對該IP位置的使用者造成損害的話,無法成立妨害電腦使用罪
    
    若有其他需要協助,歡迎於禮拜一至五1100-1800來電03-341-1815或csjlowang@gmail.com,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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