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592 次瀏覽
房客7月1日入住,簽訂一年合約,入住後一直強調他對地板打蠟的味道過敏。我想既然如此,不要強求,請他找到房子以後搬離,他也在8月2日用line傳訊息給我,9月5日以前一定會搬離。於是我又找了下一位房客,也收了訂金。原來的房客突然傳訊息給我,他還想繼續再租,而且租約尚未到期,他有權利繼續承租,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acf4b89d用戶 發表於 2019/08/19 20:22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9 20:33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若房客在8月2日用line傳訊息給你表示要租到9月5日,並於9月5日搬遷,你有表示同意,則原租賃契約期限已經合意變更為9月5日,房客無法再主張原租賃契約約定之租賃期限,此時可以要求房客依約於9月5日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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