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沒有也會被判有罪嗎?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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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線民(以下簡稱A)
受害小弟(以下簡稱B)
我(以下簡稱C)
我男朋友(以下簡稱D)
請問幾個問題:
A在今年一月份被捕的時候,告知警察B會跟CD買毒品,而之後D去年10就因通緝入獄,而B因A告知警察B有驗尿通緝所以B在今年二月初被抓,而警察有把A所錄製的筆錄都給B看,所以B出來後有來找我告訴我這件事,之後B在四月份因其他的事被捕入獄,而在今年7、8月份警察常常在路邊對我盤查,並沒有查到任何違禁品,到了8月份收到開庭傳票,本人也去開庭,開庭主要問我認識B嗎?我說:不熟,有幫他開二次門,因男友通緝不方便開門所以我去開門.又問:有沒有賣毒品給B?我說:沒有,並且說我在市場工作,沒有空賣那個東西!檢察官說:賣那個很簡單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說:那也要有本錢去買那個東西啊!我如果有錢,我就不用賣菜賣的那麼辛苦了,這個就是開庭的審問內容。
所以想請問:
1.若是檢方沒有任何證物,沒有C任何犯罪事實,也許有B打給C.D的通聯紀錄,他們能因A的指證就來定C的罪嗎?這樣會成立嗎?
2.通聯記錄裡並沒有裡面的對話內容
僅僅只有時間日期的紀錄,這樣是不是不能證明什麼?
3.在去年年底我男友被抓去關之後,曾經有三次A傳簡訊給我,問我有沒有毒品,我說沒有,他不相信他就叫我找D的朋友,我就不是很想裡他,他那時候好像在難過,我就敷衍他說我打電話看看,後來半個小時後又問我有沒有,我說沒有,又問你朋友找到了嗎?我說沒有!他就很生氣罵我,說我故意不幫他,後來就說沒關係叫我不要後悔等等......我就沒理他,因為他常常“黑吃黑”(就是你不順他,他就威脅你恐嚇你,說要跟警察說等語)所以可能是因此才跟警察亂舉報我跟我男友,這樣算狹怨報復嗎?只是這段對話找不到了。
4上次開庭的時候是完全沒有提到A,是直接以B來詢問我,但是我知道這是A說出來的;在這個案子還沒判決之前是不是可以寫這種狀紙給檢察官,讓檢察官知道我是被A有點是挾怨報復所陷害,以及一些事情經過,A才有在販賣;只是,上次開庭並沒有說到是A指控B都是來找我跟我男友, 這樣子的話我適合提出來嗎?(寫狀紙陳情)
5,且A自己也有在販賣,只是我不知道為何他當線民就什麼罪都不用去關?他那時候身上有七八條案子(加起來要關約八年到九年)當時是要他去開庭沒去開庭然後通緝,結果一月份被捕也沒送去監獄,然後就當了線民,至今也還沒去關,是不是當線民就不用關了呢?
以上就是我想請教各位律師,謝謝大家。
3499738f用戶
發表於 2020/09/12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