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車自摔,但我是為了閃避對向來車才摔倒的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831 次瀏覽
1.發生在109/09/13
2.我有受傷,有驗傷
3.有報警
4.我只有強制險,對方不知道
5.我行徑於武嶺往花蓮方向仁和路時我在轉彎處看到對向的來車有吃到我的車道雖然沒有撞到但我為了要閃避他而發生自摔,造成我右小腿脛骨開放性骨折
6.因為那個路段沒有畫車道線,所以請問這樣在車禍上有因果關係嗎?對方有沒有下車關心,都沒過問,請問這樣控告他成立嗎?
e00944d5用戶 發表於 2020/09/13 23:2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9/14 00:04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可以提供診斷證明與相關資料與律師諮詢,討論是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及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