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在家休養但遠端工作,是否有求償空間?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956 次瀏覽
日前於中午工作休息時間出門買食物及咖啡,在路口人行道上被未禮讓人行道上行人的車輛撞上,導致尾椎骨折及多處挫傷,除了趴姿及跪姿其他姿勢都會劇痛,因而在家(南部)休養一個多月才回台北公司上班(診斷證明上寫宜休養兩個月)。

但因為工作性質屬腦力工作,只需用手操作電腦遠端工作,車禍並未傷及手部,在公司也處於要職,除了需忍受坐姿的痛處,沒有不工作的理由,因此在家休養期間仍照常工作,除了少許去看醫生的數小時病假,公司薪資都正常給付。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仍有空間請求勞動力/工作損失?
f655e8f9用戶 發表於 2020/09/14 21:17

1 位律師回答

  • 楊國弘律師
    楊國弘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4 22:06
    回覆諮詢(105)、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5)

    您好,
    依您所述,如經醫院鑑定因車禍受傷而受有勞動能力減損之情形,您自得向對方請求賠償;且若因受傷期間請病假而遭扣薪亦可向對方一併做請求,除此之外,您尚可就所支出之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向對方請求賠償您所受的損害。
    以上僅提供初步之意見供參,如有需律師協助之處,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地協助解決您的問題。
    博格法律事務所 楊國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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