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在家休養但遠端工作,是否有求償空間?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188 次瀏覽日前於中午工作休息時間出門買食物及咖啡,在路口人行道上被未禮讓人行道上行人的車輛撞上,導致尾椎骨折及多處挫傷,除了趴姿及跪姿其他姿勢都會劇痛,因而在家(南部)休養一個多月才回台北公司上班(診斷證明上寫宜休養兩個月)。 但因為工作性質屬腦力工作,只需用手操作電腦遠端工作,車禍並未傷及手部,在公司也處於要職,除了需忍受坐姿的痛處,沒有不工作的理由,因此在家休養期間仍照常工作,除了少許去看醫生的數小時病假,公司薪資都正常給付。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仍有空間請求勞動力/工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