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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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事實經過:我是房東,在去年租屋給一間公司,一開始試租一年,今年因家裡緣故,所以沒有再續租,也有提前四個月告知對方,對方也OK,所以在合約書上面也有告知租期到後兩周內要歸還房屋,同時也要整理和修復(因對方有打洞)。而在要交屋的前一天,我有前往赴約,這個時間也是我們雙方達成共識要見面交屋,但因對方臨時家裡有事而不方便前往,卻沒有其他人來交接,可看到房屋只有他們住的地方房間有整理,公共區域(廁所及交誼廳,這兩者當初也有跟對方說都要讓他使用)未整理也未修復到原本樣子,之後我回返,也有告知他們必須再去做打掃及重要的修復,也想說隔天才是正確的歸還時間,那OK也就再給他們一天進行修復,而隔天卻只給打掃的部分,修復補洞也是之後我在詢問才給予照片,但照片所顯示補洞顏色跟牆壁顏色用肉眼看都看的出來有嚴重色差,對方也知道但應狡辯這是正常的。因為這樣我決定依合約書上面的未在兩周內處理好則無法退回押金。

問題:以上陳述,因為對方(以方)一直希望我們給他機會,但我覺得事情已過,之後才在覺得自己錯誤,再來請求,是不是有點不合乎邏輯,合約書彼此也都是同意才簽章,這樣的話,是可以的嗎?

謝謝您!
098930a1用戶 發表於 2020/09/16 13:41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9/16 14:13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就您所述應具體指出瑕疵修復金額為何,在就金額從押金扣除,以免糾紛訴累。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6 14:38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若契約已明載未在兩周內處理完成,無法退回押金,確實可以,但若在訴訟中,是有可能被酌減違約金的。
    若是不想過於複雜或麻煩,建議還是大略估計修復費用及時間成本來計算違約金即可。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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