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未成年的錢可以題告或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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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一位16歲女性 自己有在打工 前陣子發現他給了一位成年男子(21歲)一萬五千元 說是送他的生日禮物 這樣是否可以提告或至警局報案?
f7f84297用戶 發表於 2020/09/16 22:58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16 23:47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沒有觸法問題,頂多少女父母可以拒絕同意該贈與。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7 09:52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此部分應無任何涉犯刑事罪責的問題,僅為一般民事糾紛,相互溝通協調即可。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9 07:54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16歲之未成年人尚屬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所為之法律行為除符合民法第77條之情事外,原則上屬於效力未定,應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本此,依您所述,該贈與行為尚屬效力未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得拒絕承認,使該契約歸於無效。惟您所述者尚不構成刑事案件,去報案時警察亦會認為僅屬民事問題而不願受理,併此敘明。
    
    PS.民法第7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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