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因為被電纜絆倒摔傷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942 次瀏覽
友人2017年因為被電纜絆倒摔傷  但因為家庭關係 獨自一人 
當下有路人救援 有叫救護車  也有做筆錄  但是警察好像說那條線不是政府的 是私人的公司 

但因為家庭關係 獨自一人  所以就再也沒後續了  自認倒楣  

友人是一位女性 因為那次車禍導致全身多處留疤 

請問事隔這麼久還有辦法理賠嗎?
35ec2538用戶 發表於 2020/09/17 00:25

4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7 03:28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依侵權行為請求管理者賠償損害,但應注意請求權時效二年,逾期時效消滅,對方可時效抗辯拒絕賠償。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7 09:46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事發至今已逾兩年,對方可以以時效完成抗辯,拒絕給付,建議得聲請調解看看對方意願如何。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7 16:26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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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19 12:56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已超過時效可能無法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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