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自由案件如何處理
其他 其他 1891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於9/17收到警方寄送之嫌疑人通知書,該通知書上事由為:妨害自由案件,在向警方詢問後,得知提告人是因為之前一起行車糾紛中,對方差點與我發生碰撞,那在一氣之下我對他說出:你等著吃罰單。而提告。之後需要至地檢署做審查。 問題: 1.該起案件是否有需要請求律師之嚴重性? 2.該起案件是否可能起訴?以及可能判決? 3.該案件是否可能留下前科? 4.進到地檢署我該如何應對?
事實經過: 我於9/17收到警方寄送之嫌疑人通知書,該通知書上事由為:妨害自由案件,在向警方詢問後,得知提告人是因為之前一起行車糾紛中,對方差點與我發生碰撞,那在一氣之下我對他說出:你等著吃罰單。而提告。之後需要至地檢署做審查。 問題: 1.該起案件是否有需要請求律師之嚴重性? 2.該起案件是否可能起訴?以及可能判決? 3.該案件是否可能留下前科? 4.進到地檢署我該如何應對?
您好,依您所述,若是因為說了那句話而被對方提告,構成妨害自由之犯罪的可能性不高,也或許對方提告的內容並非是您由警方得知的那句話。 是否請律師或是被起訴的可能,端看前述說明而定,但最重要的,仍是必須進一步瞭解事實背景、來龍去脈,才不會誤判導致輕視或方向錯誤。 建議您進一步尋求專業意見,若有任何問題,可以以下附方式來訊諮詢。
恐嚇危害安全罪應也不至於構成。
您好: 您所說的話應不至於構成恐嚇危安罪。因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需有以加害特定法益的方式恐嚇他人,而依您所述應為檢舉他人違規之意,應有主張是正當權利行使之空間,從而不成立恐嚇危安罪。
建議先與律師討論當天事發經過,在未做筆錄前無從得知對方是因何事提告 是否起訴要看您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而定。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您好: 依您所述,應無成立刑事犯罪的問題,於地檢署中檢察官會詢問您當時情形,照實回答即可,毋庸過於擔心。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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