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竊盜罪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629 次瀏覽
請問:我奶奶上個月因為到宜蘭三星監獄看孫子,結果要回去的時候下大雨,因此我奶奶看見專放雨傘的地方,放很多支雨傘,因此隨手拿了一支雨傘回去,結下午時警察打來家裡,問我奶奶是不是有拿一支雨傘,並且說那支雨傘的主人說要告我奶奶 然後隔天我奶奶也把雨傘拿去還了,結果今天收到地檢署的傳票,雨傘的主人竟為了一支雨傘,而且都拿去還了,竟然還告我奶奶竊盜罪,請問我奶奶真的會因為一支雨傘,竊盜罪真的會成立嗎? 對方真的太誇張了為了一隻雨傘經告一位83歲的老人家竊盜罪 會不會太 過份了
f5bf2f80用戶 發表於 2020/09/18 12:35

2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8 13:18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刑法第18條第3項定有明文。
    若該處是放置愛心傘,誤拿,理論上不會構成竊盜罪。反之,若有不法所有之意圖,會構成竊盜罪,若只有使用之意圖,則屬於使用竊盜,不會構成犯罪,但實務認定使用竊盜很嚴格,不容易成功。
    若夠成竊盜,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9/19 08:58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您奶奶之隨意拿他人雨傘之行為的確可能會構成竊盜罪,雖然您可能認為僅係一把雨傘而已,但竊盜罪之構成要件,並沒有規定被竊取之客體排除價值輕微者,本此,您奶奶若明知該傘非自己所有,卻仍本於所有人之地位自居,仍會成立竊盜罪;然,因您奶奶已經滿80歲,依刑法之規定得減輕其刑。
    
    惟您也不需要過於擔心,請您奶奶趕快與對方達成和解,這樣一來,檢察官也許會做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這樣您奶奶就不會被判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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