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賠償對方車體損失一定要賠新的還是以恢復原樣為準呢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3370 次瀏覽
六月底的時候我在永和騎車到一個十字路口 因前面的車都直接左轉我也沒注意到那裡機車要待轉 於是我就直接打左轉方向燈左轉 在剛轉出去的時候突然感到機車左後放有輕微碰到的感覺 於是轉頭查看的時候有一輛機車已經磊殘 叫警察來做完筆錄後因為那時監視器拍到的畫面不清楚 於是警察說之後會在找找看別的監視器 有找到再通知我們  結果後來警方通知我說有找到別的畫面 看要我們一起去看或是個別去看都可以 結果我就通知對方因為我時間不穩定所以請他去看完之後看想要怎麼解決再聯絡我 結果對方好像誤會我的意思到了九月中旬才又聯絡我有要商討嗎 我和他商討之後我們原本打算要私下和解 對方和我說他一開始要去詢問車行到現在還沒給他報價 於是我就詢問對方我去找我認識的車行做評估和估價 對方同意 車行最後評估出來的處理方式是用烤漆就可以復原 因為他殼無損毀 只有刮傷 用烤漆就可以復原 但對方覺得是我想用便宜的方式做賠償一定要換新的車殼 但我覺得我們雙方不是專業人員 應該經由專業的業者來做評估和處理 所以對方覺得我對處理的方式有所誤判 要交由法律來處理 那我想詢問一下因為我本人沒有第三責任險 我也願意賠償對方 而且是經由專業的業者做完評估和估價來做處理 但對方還是不滿意認為我一定要依照他想要的求償來做賠償 那我現在一定要依照他的需求來做補償 還是是以專業的業者做出的評估來做補償呢 再來我現在應該要等通知還是應該建議我現在要怎麼做呢
d0379e4d用戶 發表於 2020/09/19 02:13

5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9 05:40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若雙方無共識,您有受傷,可提告過失傷害,無受傷,就走民事訴訟途徑。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9/19 07:21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民法上之損害賠償,係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是以您僅需回復原狀即可,另看您要不要去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除有勘驗之必要需付勘驗費外,調解免付費),或許有所幫助,謝謝。
    
    如您有其他疑問,可以再加LINE討論,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19 08:18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車損賠償應考慮折舊問題,建議聲請區公所調解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9/19 08:36
    回覆諮詢(4135)、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賠償以恢復原狀為原則,因此會把折舊計算在內。雙方如無法有共識,建議聲請調解,由委員在場解釋法院相關判準的話,可能會較使雙方都容易接受。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19 11:09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法律規定是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在訴訟上車禍的財損材料部分都會計算折舊,工資則不折舊,但若您們私下有辦法合意的話,溝通出個都可以接受的金額即可。
    若有人受傷的話,建議以調解方式處理為佳。
    
    如有其他問題, 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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