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失蹤十年 沒有辦理失蹤人口 可以繼承財產嗎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2202 次瀏覽
失蹤滿七年才能做死亡宣告
但我父親失蹤十年 也沒有辦理過失蹤人口
這種情況適用嗎
我該如何辦理
3e89ebdb用戶 發表於 2019/08/20 16:19

1 位律師回答

  • 李珮瑄律師
    李珮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0 21:35
    回覆諮詢(11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31)

    您好,您辛苦了!我是李律師,希望能幫上您。
    
    父親失蹤十年,均未有音訊,依民法規定是可以由利害關係人(包含子女)去聲請死亡宣告的。一旦辦理完成,過程中沒有發現您父親實際上仍是存活的,則您父親遭死亡宣告,起碼許多繫於您父親身上的法律關係都將有個結束、有個句點,而不會淪於長久以來只能懸而未決。而遺產繼承也會發生,您將能依法繼承您父親的遺產。
    
    以上係依您所陳述的內容,所分析之法律意見。
    倘若您需要更多協助,請與我聯繫,我將盡力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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