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費用問題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807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9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我方牙齒斷三根報警後送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車鑑會對方100肇責 我方0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簡單說對方騎機車超車不慎擦撞導致我方牙齒斷三根,車鑑會對方100肇責,我方0 六、問題: 目前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書時的賠償金額裡面,由於醫師的診斷未來還有可能會改變,這個改變也是要碰到才會知道(今年2月診斷3顆需植牙,後來9月斷層掃描後有一顆無法植變成要做牙橋要再增加手術費),所以金額未來還會變動,那麼賠償金額要怎麼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