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網路直播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08 次瀏覽
想請問 對方以未來會在一起   一起努力為由  同時向複數男性 索討 禮物/打賞  甚至向我提出 希望我能幫忙支付違約金  我本人 前後已陸續支付約新台幣20多萬元 但在事後發現  該直播主也以相同方式向其他男性索討  禮物/打賞   後續向該直播主詢問  是否有隱瞞我  向其他發出類似曖昧之對話 使他人  為自己提供禮物/打賞   起初 事發前 他否認一切有跟其他男性有曖昧對話  事發後  該直播主 有在通訊軟體上坦承隱瞞我跟其他男性有曖昧對話  請問上述  是否觸及詐欺? 是否能提告呢?
bd622697用戶 發表於 2020/09/20 12:0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9/20 12:14
    回覆諮詢(19804)、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沒有涉犯詐欺,如已贈與,亦無法撤銷。民事上要返還已贈予對方的金錢,有相當的難度
    
    
                         
  • bd622697用戶
    發表於 2020/09/20 12:23
    所以該 直播主 刻意隱瞞 不算刻意扭曲/或掩蓋事實?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0 14:53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您這種比較像是感情詐欺,惟要構成刑法上之詐欺恐有難度,蓋檢察官可能認為,您會斗內她,是出於你情我願,她雖跟您說會跟您交往,但感情的事本來就難以勉強,所以最後她沒跟您交往,甚至同時跟好幾人交往,似乎也難以成立刑法上之詐欺罪。
    
    當然,您要向地檢署提起告訴,亦無不可,尚不會構成誣告罪,只是對方應該不會被起訴而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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