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未經同意帶人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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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男友原本與另外兩個房客一起住在一間透天厝。
租約上明訂我們的承租範圍是在房子二樓(承租人是男友)
而另外的房客在三樓,一樓的客廳廚房,及四樓的陽台為公共空間。

今年三樓的房客租約期滿,決定不續約,因此三樓就此空出。
我男友幫房東在網路社團放上出租三樓的貼文,並且由男友擔任窗口。
但八月時男友出國一個月,留我一人獨住,期間有人詢問是否可以看房,並且希望馬上可以前往。
當時男友告訴我時,我人剛下班且已經有飯約無法立即趕回。
我也想到帶房客看房不是我的責任,我便請男友給那人房東的電話。
但因為我有房間門並未關閉(二樓用來儲藏的房間,也是承租範圍),再加上房間裡面及四樓陽台掛有私人的貼身衣物,所以請男友轉告希望可以明天再來。
對方也說會和房東聯繫。

不料在飯局途中,得知對方已經和房東看房完畢,瞬間我感到極為錯愕。
一來房東竟未經過同意,帶人看房,二來我的內衣內褲也掛在外,房間門也沒關。
對此我感到非常憤怒,畢竟我們已經明確拒絕對方今天前來觀看(我男友本人拒絕),而對方也答應。
但是竟然還是與房東前來看房,雖然對方說並未踏入二樓的房間,但是我對於我的私人衣物被陌生人觀看感到極為不適。

房東擁有房子的鑰匙,平常會進來一樓打掃,也會到二樓的儲藏房間及廁所做清理。
我們也都同意,不過過去有發生房東擅自丟掉我們冰箱的食物(都是價格高的食品),但都有與房東說過。

但這次著實造成我極大的恐慌,畢竟已經拒絕但陌生人仍舊進入房子,並且貼身衣物被觀看讓我感受到性騷擾。

備註我們只有與房東的租屋契約,並未有租屋公約,只有口頭上的告知與同意。
目前整棟房子實際居住者只有我與男友。

因此想詢問其中是否有觸法
1.性騷擾
2.私闖住宅
我又該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
7fa732b5用戶 發表於 2019/08/20 21:54

1 位律師回答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1 09:45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你所述的情況尚不符合性騷擾的定義(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對方跟隨房東察看租屋環境,或許他也不想在四樓公共空間看到陌生人內衣褲晾曬的景象,看不出他對你有性騷擾的客觀行為或主觀故意。
    (2)你所述的情況尚不符合侵入住居罪的定義(刑法第306條)。你不否認房東有權進入屋內、將三樓出租其他房客,對方跟隨房東察看租屋環境,顯非「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3)可考慮日後出門都將房間門關上並上鎖,且避免將內衣褲晾曬於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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