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的收入 引響所得稅金

稅務.行政訴訟 稅務 818 次瀏覽
房屋持有人是我哥哥
因為最近要出租一層公寓,因為房屋契約書會去公證
租金部分可能會讓哥哥的所得稅增加(目前6%加租金可能到12%)
看有甚麼方案可以節省掉稅金
方案一:以我的名義去簽約,是否租金不會納入哥哥的所得稅。
方案二:以我的名義跟哥哥承租房子(合約內可轉租),再以二房東的身分將房子租出。
上面兩個方案是否可行。
903cc7be用戶 發表於 2020/09/24 04:52

1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4 08:58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1.以弟弟名義簽署租約,嗣後是否將返還所得予哥哥,可能有規避稅捐疑慮;
    2.如果弟弟以二房東名義出租,弟弟與租客的租約如果還要公證,可能還是回到第一個問題;另外,弟弟與哥哥簽署租約如果還要公證,一樣會有租金所得問題;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諮詢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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