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姐姐以話術讓當時在中國工作的我,賣出我的營業執照,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135 次瀏覽102年,姐姐以話術讓當時在中國工作的我,賣出我的營業執照,並以詐術說服我分她一半。並打算用此筆錢整修老家。我飛回來簽約後,買方約定先給現金一筆,匯至我姐戶頭,我姐匯給我一半。而後我收到款項後也匯給我姐一半。 但半年後我搬回台灣,要和她一起整修時,她竟說這半年出國兩趟採購未來家中飾品,都花完了。最後她又叫我貸了十萬保單貸款替她墊付裝潢費。 上個月,我又接到她透過別人對我恐嚇,要求其他資產。我才驚覺,她一直在利用法律親屬關係的保護下,侵犯全家人法益。續並於她住所(所有權人是我,被她侵占逾十年)看到她的舊存褶,發現許多可疑之處。 想請問,詐欺和恐嚇如何認定時間點呢?我是否還能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