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財產分配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206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阿嬤說財產是她的要分配給誰是他的權利


問題:我爸爸過世很多年,最近阿嬤要把剩下田地過戶給叔叔,因為怕以後姑姑叔叔不蓋章所以提前過戶,叔叔一直在外工作很少回來,請問現在我們可以提出爭議或者也有權利分配阿嬤田地,阿嬤還在世上還沒過世,但是阿嬤住的住家水,電,電話錢都是我們媽媽包辦,試問法律上東西是誰的就給誰,但我們卻要一直付出照顧阿嬤,卻什麼都沒有這樣我們可以放棄照顧還是可以爭取一些權利。
問題二
阿公分配給我爸爸田地,我爸爸過世我因而繼承我爸爸財產,我會因為被說不孝順阿嬤說要回去我們只能把阿公給我爸的田地還會去嗎?
043c3d7e用戶 發表於 2019/08/21 16:03

3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08/21 17:42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若財產的所有人仍在世,自然有權任意處分自己的財產。且在繼承事實還沒有發生之前,繼承人對所謂「期待中遺產」(因為繼承沒發生,根本沒有真實產生遺產)並無繼承權可主張。
    
    2、關於問題二,你們本於繼承人的地位合法取得遺產所有權後,即屬你們的財產,不會再因為不孝等原因而喪失。
    
    但,反之,剛好對應問題1,民法1145條有規定若對被繼承人(阿嬤)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其表示不得繼承,則您會喪失對被繼承人(阿嬤)遺產的繼承權。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1 18:20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原則上阿嬤如果她沒有精神上的問題,她依法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
    
    2) 法律上扶養義務的層面,您並非唯一的扶養義務人(媽媽的扶養阿嬤的義務順序還在你、姑姑、叔叔後面),且有多數扶養義務人時,是依各別扶養義務人自己能力分擔,因此您、姑姑、叔叔在法律上本來就要一起扶養阿嬤。
    
    3) 如您阿嬤的精神狀況屬於可以聲請監護宣告,那您可考慮聲請監護宣告後成為阿嬤的監護人,再以阿嬤名義跟姑姑叔叔請求扶養費用。
    
    4) 阿公分配給您爸爸是如何分配的?因為能否要回去要看當初分配的法律關係而定,如果您爸爸也是繼承來的,原則上是要不回去的。
    
    
                         
  • 043c3d7e用戶
    發表於 2019/08/22 06:03
    同上問題,阿嬤財產只給二叔跟小叔,我爸爸過世多年阿嬤沒給我們任何東西,那我們可以放棄繼承跟放棄撫養阿嬤嗎?這樣法律上會有什麼問題出現嗎?這樣阿嬤以後住院我們需要出費用嗎?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2 14:23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法律上,拋棄繼承只有在您阿嬤死亡之後才可以拋棄,且和您或媽媽對阿嬤是否負扶養義務是兩件事,不因您在將來放棄繼承,就不用負扶養義務。
    
    2) 同之前回答,如果阿嬤無法生活,對阿嬤有扶養義務人不只有您,阿嬤(或其監護人)可請求所有扶養義務人共同負擔她的費用(多數扶養義務人時,依法定順序而定)。
    
    3) 孝道上我們不鼓勵您這樣處理,但如果您不扶養阿嬤,阿嬤(或其監護人)應該是要提告請求你們分攤這個費用。但如果是會產生立即性的危險狀況(例如載到深山裡遺棄、該送醫不送醫)仍然不給予必要的處置,這會有遺棄罪的刑事責任問題。
    
    4) 阿嬤以後住院費用原則上也是回到(2)的方式處理,由阿嬤(或其監護人)請求所有扶養義務人來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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