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是恐嚇嗎?我可以提告嗎?

刑事犯罪 其他 115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A男因不想結束炮友關係,藉由曾經我發過的文章,威脅恐嚇我說要跟我家人說
以此威脅我要和他繼續保持關係
不得已情況下只好附和他

問題:
1.這樣有構成恐嚇嗎?我感到非常害怕 緊張 
2.對方說:報警就報警吧 我沒有從中得到任何利益。講的也是事實。
我有去法律諮商過了。
事實不算毀謗。
沒得到利益 不算恐嚇。也沒限制妳任何事情

這樣是正確的嗎?
4abe2907用戶 發表於 2020/09/27 17:17

5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7 17:2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所述情形可蒐證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別輕信加害者想脫罪的講法。
    
    
                         
  • 楊東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7 17:36
    回覆諮詢(16)、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4)

    感謝律師回答
    這種人,會有恐嚇,還有強制性交的問題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7 17:38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恐嚇係指以惡害之通知,使人心生畏怖之情況,依您所述,A男是有可能成立恐嚇危害安全者。至於A男所說之得利,係指恐嚇取財(或得利)罪之問題,兩者是不同的罪。建議您將對話紀錄等資料準備好,直接去警局報案或地檢署提起告訴,謝謝。
    
    PS.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恐嚇危害安全罪)
    
    刑法第346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第3項)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恐嚇取財/得利罪)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27 17:48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報警提告
    
    
                         
  • 4abe2907用戶
    發表於 2020/09/27 18:37
    謝謝幾位律師 我已經想好方式了 我會告知她這樣的恐嚇是有法律責任 也將所有的對話備份了 如果他有行動我會尋求法律途徑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9/28 05:23
    回覆諮詢(1868)、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4)

    這當然是恐嚇!甚至還有強制性交的可能!
    如果您要自行處理,建議仔細進行、不要節外生枝...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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