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公司代位求償,對零件費有折舊疑慮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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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09-09-1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但產險公司訴狀為109-08-28故應在時效內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無受傷,我方受傷,有診斷證明書,收據,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車體險,我方僅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肇事責任比例,我方佔70%,我方亦無異議
六、問題:
109/09/26收到簡易庭調解通知書
求償金額共92225(材料107070,工資17280,補漆7400,肇責比我方7對方3)
問題1:我方有賠償意願,但單就材料費有折舊之疑義,當天109/11/12調解時除證件外,需額外準備任何有利於我方的證據或資料嗎?
問題2:我方了解並接受產險公司之代位求償之權利,惟簡易庭通知書上備註,需準備答辯狀,檢附證據等,沒有處理經驗不知該如何準備
以上
感謝您的協助 謝謝
859bf141用戶
發表於 2020/09/28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