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惡意棄單不取貨

消費糾紛 其他 1751 次瀏覽
我是網路FB社團商店賣家,這位客人買了1千2的商品, 一共寄了2次,都沒取貨害我損失了2次退回的運費,而且我提醒她很多次通知到貨了,他都說會取貨跟匯款給我,要我給她時間,約定最後匯款日期後,卻已讀不回不理我,最後還是惡意沒取貨,我公開她的惡行才發現不只我受騙上當,她卻不痛不癢,我很生氣想告她去警局報案,警察卻不受理,讓我很傷心又很不甘心,怎麼可以讓她如此的猖狂繼續騙不知情的買家呢?我該如何讓她出面說明或賠償我的損失?如果上法院的費用可以讓她出嗎?謝謝
b55ec28c用戶 發表於 2019/08/21 20:25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1 20:44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對方有「下標後不取貨」情形,可能有民刑事責任,但需檢視下標過程或付款取貨的雙方議定內容而論。
    1.刑事-如故意造成你有期限的貨物因而過期的毀損,可能似有毀損問題。另若有詐欺或其他情形,需視內容而論。
    2.民事-該侵權行為造成你損害的民事求償。
    3.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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