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雇主車禍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371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今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立即回報公司,說不用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   
 公司說只有保意外險 賠對方那種


五、事實經過: 
當時從工廠載貨出來 前面急剎 剎不住
撞上前車 

六、問題:
一:回報公司 公司叫我不要報警

二:車上裝載貨物 超載

三:離職之後 有跟公司調節賠償……
       修車金額17萬叫我負擔5萬當時車 
       禍離職那個月領三萬而已

四:現在寄一張調節法庭傳票
        金額總數30萬
        修車金額跟營業損失都要叫我負   
        擔 請問我該怎麼辦……
c4b31ce7用戶 發表於 2019/08/22 00:23

2 位律師回答

  • 李珮瑄律師
    李珮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2 00:55
    回覆諮詢(11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31)

    您好,您辛苦了!我是李律師,希望能幫上您。
    
    倘若車輛非新車,您可以主張修車費用須扣除零件的折舊,降低賠償金額。
    又營業損失亦必須由公司完整舉證,例如已無其他車可跑,或確實有相關的單據損失,您可以質疑公司的舉證方法是不足的,來降低賠償金額。
    
    以上係依您所陳述的內容,所分析之法律意見。
    倘若您需要更多協助,請與我聯繫,我將盡力為您處理。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22 09:42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法院安排的調解宜到場溝通以示尊重法院,若無共識不用勉強,調解不成立由法院裁判即可。
    (2)關於雇主請求修車金額,除可主張車輛應計算折舊(請法院調車籍資料計算折舊即可),如果案發當時車輛超載是出於雇主或其他主管指示,或者車輛有未定期保養的情況,有機會主張雇主與有過失(民法第217),也就是雇主也要承擔一部分損失的責任。
    (3)雇主必須證明有營業損失及損失金額,此部分宜先否認,後視雇主提出的證據再作回應。
    (4)你提到先前曾有私下調解過,倘若先前有達成5萬元和解的約定,你可設法證明雙方已經約定5萬元和解(證人、LINE對話紀錄),雇主不能再違反約定追加金額。
    (5)另可檢視你在職期間,雇主有無短少給付工資或加班費、違法扣薪、勞保高薪低報等情況,或可拿來主張抵銷。
    (6)建議攜帶對民事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找律師諮詢討論。如果經濟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