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子女被領養可單方面切斷關係?
其他 其他 935 次瀏覽我本身是被領養者,現已滿20歲 因為家裡給的經濟壓力及精神上的壓力實在太大,也受不了家裡面三不五時電話騷擾,講一些 你現在不孝順,就不要等你家人死了才怎樣 錢可不可以給,拜託我需要錢,不然我跳樓給你看 諸如此類的 我想詢問的問題是 1、我能不能單方面解除掉這個領養關係 2、如果對方不同意的話該怎麼處理 3、需要走法院的話,大概需要多少時間(例如幾星期幾個月之類的)
我本身是被領養者,現已滿20歲 因為家裡給的經濟壓力及精神上的壓力實在太大,也受不了家裡面三不五時電話騷擾,講一些 你現在不孝順,就不要等你家人死了才怎樣 錢可不可以給,拜託我需要錢,不然我跳樓給你看 諸如此類的 我想詢問的問題是 1、我能不能單方面解除掉這個領養關係 2、如果對方不同意的話該怎麼處理 3、需要走法院的話,大概需要多少時間(例如幾星期幾個月之類的)
你好: 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一、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二、遺棄他方。三、因故意犯罪,受二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裁判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四、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民法第1081條第1項定有明文。 若具有真實血緣關係,經生父認領,就會視為婚生子女;若不具備真實血緣關係,則認領無效。 若是收養,並經法院認可,成年後可以合意終止收養關係,若無法合意終止,若具備民法第1081條第1項規定之事由,可以聲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可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具體細節建議與律師詳細諮詢
您好: 終止收養關係的制度為: 1.雙方都同意的合意終止 2.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須經法院宣告終止,此程序時間,會依個案情形有所差異。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您好, 若非雙方同意終止收養關係,則必須向法院聲請終止。時間因為個案狀況不同,無法一概而論。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