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被網友威脅真人PK 內容是否有達到提告標準
其他 其他 1603 次瀏覽在網路論壇因不同意對方觀點遭對方回覆 "安怎?不爽喔?出來講啊!不是很跩很大尾" 留言請對方冷靜點後 對方又回覆 "看你不爽到想要約你出來真人單挑啦 我打MMA的拉" "直接擂台比阿 看你的拳跟力量有沒有嘴巴強" 請問這樣是否在法律上有構成暴力威脅呢
在網路論壇因不同意對方觀點遭對方回覆 "安怎?不爽喔?出來講啊!不是很跩很大尾" 留言請對方冷靜點後 對方又回覆 "看你不爽到想要約你出來真人單挑啦 我打MMA的拉" "直接擂台比阿 看你的拳跟力量有沒有嘴巴強" 請問這樣是否在法律上有構成暴力威脅呢
可能構成恐嚇罪,建議提供完整留言截圖後與律師討論是否有提告空間。
您好: 較可能涉及我國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之恐嚇罪。惟是否僅是雙方的鬥嘴而無涉加害於上開法益,以及您是否因此有生恐懼,目前看您所述仍不無疑問。建議是把相關截圖提供律師或較為準確。
您好, 依所述有成立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的空間,但具體仍視個案事實而定。
您好: 依您所述,本件對方可能有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的部分, 但目前您提供之事證不足,建議您可提供手邊其他證據,以利提供予您更完善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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