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位醫生不實的告知使當事人錯誤判斷產生債務
債務糾紛 其他 1064 次瀏覽事實經過: 約去年四月時女友去捐卵,後續時不時會詢問該診所院長(也是女友的取卵醫師)是否有配種成功,院長也回答沒有,在今年九月時女友又想捐卵於是前往另一家診所進行檢查,檢查前有特別詢問院長有無配種成功,院長依然反應沒有,爾後女友放心去檢查,然而在做完檢查後才被目前診所告知經查詢女友的卵子已配對成功且已產下嬰兒,所以前面的檢查需女友付款,女友再次詢問前一診所院長,院長才表示如果要再捐卵要說,他才會去查有沒有配種成功 問題: 1.請問女友有責任付檢查費用嗎 2.承上,若有能夠對前一位院長提出醫療疏失告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