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保險公司 要我自掏腰包理賠 合理嗎?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709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6月份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腳、腰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 有筆錄 沒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我方左轉 轉進巷子途中遭到對方撞到

六、問題:
大致內容如下:之前發生汽機車擦撞 責任出來 我7 對方3

我有強制險另加保:
丙式 61萬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汽車第三責任保險:每一人傷害200萬 / 意外事故之傷害400萬
汽車第三責任保險: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50萬

對方要求賠償修車+醫療共1萬5
但保險公司只願賠償5千 剩下要我出(1萬)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的保險內容 可以免自付 免責嗎?

謝謝
19702ce8用戶 發表於 2020/10/06 00:47

3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6 10:16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金財損及人身傷亡保險金部分,僅係保險金最高額,詳細理賠仍應依保單約定進行理賠,建議提供保單以判斷是否合理。
    對方主張修車有無估價單,估價單是否合理及相關醫療單據等,均係保險公司判斷是否合理之依據,倘若非屬必要的醫療或是高估維修費用等,保險公司可能僅理賠認為合理的部分,建議與保險公司人員詢問。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廖慈怡律師
    廖慈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6 13:08
    回覆諮詢(24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2)

    您好:
    就您與保險公司間保險契約的部分,關於賠償金額之分擔,應視該契約內容之記載。
    目前依您所述,尚無法判斷。
    
    
                         
  • 19702ce8用戶
    發表於 2020/10/06 13:25
    理賠處理專員回答: 我方修車約10萬 對方約3萬 按肇事比例相抵扣 對方還要依比例差額賠給保險公司 但保險公司自行吸收 再另外賠對方醫療費5千 對方要求1萬5才接受和解 保險公司只願意賠5千 保險公司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 就問我願不願意接受這樣的金額... 另外我也有詢問過對方 對方是說:理賠處理專員 有答應他會上呈處理 答應了兩、三次 但一直沒有下文... 我想知道的是 該保的都有保(強制險 丙式 第三責任) 為什麼我還要自掏腰包? 是不是賠償部分保險公司能全權處理/解決?(難道保險公司(理賠專員)欺負我?)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06 15:29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建議您提供完整保險契約書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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