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帳戶被家人掏空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563 次瀏覽
1.我之前長年在國外,存摺與印章都放在家裡,近年才發現戶頭的錢被家人(兄弟姊妹)掏空,在97年、102年、104年都發生過,我可以調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證明那段時間不在國內,也不知情,想問民事上可以怎麼處理?

2.爸爸的帳戶也是同樣被掏空,但爸爸名義上是將帳戶託管給兒女,原先只是讓他代為處理台灣家裡的開支,沒想到錢被拿去做其他用途,同樣想問可以如何處理?謝謝。
177da570用戶 發表於 2020/10/06 19:09

4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06 19:26
    回覆諮詢(4141)、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所述家人掏空您與父親戶頭款項之部分恐已涉及刑事侵占罪,您與父親可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賠償遭掏空之款項。
    
    2.惟親屬間侵佔罪有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提醒您務必注意。
    
    3.後續細節建議可與律師進一步諮詢。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6 20:20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
    1.刑事部分行為人會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罪,可以提出告訴追究刑事責任。民事部分若持真正存摺、印章、輸入真正密碼取款,屬於民法第310條第2款債權之準占有人,若銀行不知其非債權人,會發生清償之效力,此時只能針對行為人求償。反之,則不生清償之效力,可以請求銀行返還消費借貸款。
    2.受託人逾越權限之行為可能會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罪,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刑事責任。民事部分同上所述,要針對行為人求償。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06 20:50
    回覆諮詢(1984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返還向家屬求償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6 21:07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1.依您所述,民事上您得提起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的訴訟,要求其返還或賠償,刑事的部分則可提起侵占罪的告訴,但親屬間的侵占告訴有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務必注意。
    2.您父親亦可提起相同之訴訟,逾越授權範圍的行為也屬於侵占,民事上亦負有損害賠償或返還的責任。
    3.如有其他時效或細節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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