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利用以至涉嫌詐欺及洗錢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500 次瀏覽事實經過: 一位在國外的朋友前段時間他透過line跟我聯絡,說希望能用我的帳戶幫他收一些款項,說是要用來在國外開設餐廳的資金,因為他在台灣有欠款擔心錢若是進他自己的帳戶會被銀行扣款所以請我幫他,我和這位朋友認識了五年我也知道他在國外有開了一間商店也曾到國外找過他,所以便同意以為只是幫幫自己朋友而已,之後陸陸續續進了4筆款項總計40多萬,我將這些錢按照朋友的指示以現金的方式全部交給另一人,兩個禮拜後就接到銀行的電話說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說是其中一筆款項被通報是詐騙,我聽銀行的建議到住家附近的派出所詢問,員警告知目前已進入偵查階段要我等開庭通知,並讓我將對話紀錄之類的證據收集起來,但是我已經沒有對話紀錄了該名朋友也將我封鎖,我現在只剩下當初收走錢的那人的電話和朋友的國外聯絡電話及國外的地址。 我接下來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