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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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本人109月5日14時,與郭姓友人共乘車號RAS-8862租車,期間雙方疑因意見不合發生口角,本人及夥同余姓友人阻擋郭民下車,事後郭民至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協和派出所報案,刻由警方偵辦,近期預以「妨害自由罪」函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問題:
1.請問我傳票這個月還沒收到只收到這個消息的話會怎樣嗎
2.請問我當初做筆錄時 除報案者 其他人與本人的筆錄一致 這樣是否能判無罪
3.如第2點如何被判無罪
ebe922af用戶 發表於 2020/10/09 21:52

3 位律師回答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9 22:15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承辦刑事案件勝訴至少142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LINE ID:lawyer660129, 如需諮詢可考慮以line視訊處理。
    一、本案回答:
    1.請問我傳票這個月還沒收到只收到這個消息的話會怎樣嗎
    答:建議你去地檢署筆錄之前先跟律師談一下。
    2.請問我當初做筆錄時 除報案者 其他人與本人的筆錄一致 這樣是否能判無罪
    答:那要看一致的內容為何。還有要提醒你,如果是有串證被發現的話是有羈押的風險。
    3.如第2點如何被判無罪
    答:偵查中是要爭取不起訴處分。建議你先約來事務所把過程細節都跟律師討論。
    我的習慣洽談時會把洽談內容都打字打下來,然後我會查判決給當事人參考,查一些勝訴判決,查一些敗訴判決。然後跟當事人討論有那些有利的證據可以搜集。
    例如:你們如果是在車上發生爭執,那麼車上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呢?如果有,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如何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10 11:15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建議就完整事發經過與律師諮詢,可從證人證詞、行車記錄器等內容找出對您有利的證據,爭取不起訴,或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等,具體訴訟細節建議在下次開庭前與律師詳細討論如何應對與答辯。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3 14:11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您好:
    
    有法律問題歡迎+
    
    LINE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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