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遊戲,說別人家人確診,但沒說確診什麼會被提告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92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打英雄聯盟因為一時氣憤,在結束時說JG(遊戲中的位置,類似大前鋒小前鋒的概念)並沒有指名道姓(遊戲暱稱),說JG家人確診,也沒有指名確診什麼病症,請問這樣會成立妨害名譽嗎甚至傳染病防治法63條嗎?


問題:
我沒有指明他確診什麼急病,這樣被告的話告的成嗎?
誹謗的成立是否要誹謗內容足以連結到本人身分,例如我說他家人,但因為遊戲為隨機配對,雖然是公開發言但遊戲內玩家彼此不認識,資訊不足以使他人辨認他的身分,這樣會使他的名譽受損嗎?
b742027d用戶 發表於 2020/10/09 22:04

2 位律師回答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0/09 22:31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承辦刑事案件勝訴至少142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LINE ID:lawyer660129, 如需諮詢可考慮以line視訊處理。
    一、我摘要一則無罪判決供你參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7 年度 易 字第 180 號 判決「又按刑法公然侮辱
        罪之對象,應係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則在網路虛擬世界中
        行為人以某代號代表其自己本身,再以該代號之名義使用文
        字公然侮辱另一代號時,並無法單純由此某一代號而特定或
        可得特定某人,意即網路虛擬世界中所有網路使用者所用之
        代號,僅係電腦伺服器所虛擬出之群體社會,而現今網路使
        用甚為頻繁,一般人於不同網站極有可能會申請不同之代號
        ,同一人在同一網站亦可申設多個代號,甚且同一代號在不
        同網站亦可能為不同之人所使用,顯見所謂「代號並無專屬
        性」。惟若可根據被侮辱之代號,在現實世界中得特定或可
        得特定某人時,即與在現實世界侮辱他人相同,方有成立刑
        法公然侮辱罪之可能。換言之,倘對該代號或暱稱為侮辱之
        表示,足以使不特定之人知悉所侮辱之對象,係現實世界中
        某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時,始有以刑法加以制裁之餘地。」。
    二、該則判決在二審有維持原判喔。
    三、但這表示該案被告經歷了偵查、一審、二審。
    四、如果有收到警局通知建議就先找律師諮詢了。不過,也是有人非常擔心還沒有被告就找律師諮詢。
    五、你來找我諮詢我再多查一些判決供你參考。
    六、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部分主觀上要有犯罪的故意才行,參考無罪判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9 年度 易 字第 344 號 判決。
    楊俊鑫律師(承辦刑事案件勝訴至少142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LINE ID:lawyer660129, 如需諮詢可考慮以line視訊處理。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10 00:39
    回覆諮詢(19854)、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建議與律師就完整事實經過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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