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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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不小心在朋友家打破一張玻璃桌,但當下朋友沒有要求賠償也沒說甚麼,但過後一個多禮拜,朋友卻要求我要賠償那時候打破玻璃的金額,請問我要理會它嗎?
8065d07d用戶 發表於 2019/08/23 03:37

2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3 08:34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當下朋友如果只是沉默,並未表示您無須賠償的話,很難解釋為對您的債務免除,故依法他仍可對您請求賠償,但在訴訟舉證上,他必須證明玻璃桌是你打破的。
    以上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3 09:05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你是不小心打破,所以沒有毀損罪的問題(刑法第354條),故意打破才有刑事責任。
    (2)你打破玻璃桌,應負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朋友可向你請求賠償的時效是兩年(民法第197條)
    (3)打破當時朋友沒說什麼,沒有明確表示說你不用賠,顯未免除你的民事賠償責任(民法第343條),雖然經過一週當然還是可以向你求償。
    (4)朋友向你請求賠償,若你置之不理,他必須透過民事訴訟取得法院裁判才能對你名下的財產強制執行。如果你跟朋友的交情比玻璃桌的價值來得重要,建議還是好好溝通賠償。花錢再賺容易,多個仇人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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