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分期轉賣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572 次瀏覽事實經過: 你好 我想問我在今年買了一輛機車分期付款,因為經濟關係不得已將機車轉賣,分期前三期都有正常繳款,因為上個月工作不穩定導致貸款繳不出,所以自行打電話至分期公司提出延繳的需求,但貸款公司查到我將這輛機車辦理過戶,說要對我提出詐欺告訴,並要求我將機車剩餘的尾款一次繳清 問題: 這樣案件是否會成立?
事實經過: 你好 我想問我在今年買了一輛機車分期付款,因為經濟關係不得已將機車轉賣,分期前三期都有正常繳款,因為上個月工作不穩定導致貸款繳不出,所以自行打電話至分期公司提出延繳的需求,但貸款公司查到我將這輛機車辦理過戶,說要對我提出詐欺告訴,並要求我將機車剩餘的尾款一次繳清 問題: 這樣案件是否會成立?
您好,本人提供淺見如下,供您參考。 刑法詐欺罪之成立,須於行為時即有詐欺之故意,且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圖,並施用詐術,詐欺罪始能成立;惟依您所述,您僅係嗣後因經濟上之因素,將機車轉賣於他人,並未於行為開始即具有詐欺之故意,是以淺見以為尚不構成詐欺。 又,如您當初分期付款購買機車時,有做動產擔保交易法之登記(可上網查是否有登記動產抵押),則應有動產擔保交易法之適用(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7條以下),惟因動產擔保交易法已刪除刑事責任之規定,故您之行為應僅屬民事債務不履行之問題。 綜上,本人淺見以為您之行為尚不構成刑法之詐欺罪,而僅屬債務不履行之問題,若您仍有疑問可以提供相關資料加LINE與本人進行更進一步之討論,謝謝。
您的情況不構成犯罪,只是民事借貸糾紛,無法還款機車會被過戶而已,不必過於擔心。
您好: 依您所述應為民事糾紛,尚不至於構成刑事詐欺罪的問題,但有可能被提告民事違約金及其他賠償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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