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利用感情欺騙我金錢,這樣能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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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起初表示單身,利用我想結婚穩定下來,要求轉帳給予生活費用家庭開銷,因我工作關係(長榮海運遠洋貨櫃船)無法即時詢問對方平常生活或是聊天交流,僅有靠岸短暫幾個小時有網路訊號時回覆通訊軟體,也回覆對方需求多少錢轉帳給對方

不過自從返台後對方多日不聯絡,進而我從臉書上找到對方的弟弟,經過一番詢問,才知道對方早已經有同居三年的對象了

而後我傳簡訊詢問對方,居然回覆我,交往中的金錢是我自願的

沒發生親密關係的能稱情侶嗎?

對方隱瞞同居事實,利用我的感情利用我想結婚心態要我照顧生活開銷,這樣能告她嗎?
8e5d5b79用戶 發表於 2020/10/12 08:03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12 09:17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不構成刑事犯罪,視具體情形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具體細節及訴訟策略,可加LINE 諮詢
    
    
                         
  • 8e5d5b79用戶
    發表於 2020/10/12 09:29
    請教律師,這可以視為[利用他人感情]因素構成詐欺嗎?因為我有搜尋類似案例判決為詐欺起訴,謝謝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12 09:3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因交往而交付金錢通常難以認定為詐欺,但若一開始絕不可能與對方結婚,卻已結婚為幌騙取金錢,並非絕對沒有成立詐欺罪的空間,建議您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之事務所討論細節。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0/12 09:50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1.一般來說所謂的騙感情、騙婚,因為牽涉的是雙方的情感問題,所以過程中獲得對方的關愛、照顧等等情感上的付出,甚至是贈送的禮物、金錢等等,在法律上都是管不著的,也就是分手之後,是要不回來的。
    2.但如果贈送金錢或禮物不單單只是為了討對方歡心,而是有一定法律上原因,例如拍攝婚紗的費用、訂婚信物或聘金或附負擔贈與等等,分手之後就有要回來的可能。
    3.另如可證明對方自始意在詐騙金錢,有提告詐欺罪空間。
    (詳見本所網頁 最新新聞評析-新娘落跑!訂婚日捲走聘金18萬 準新郎臉綠了(葉鞠萱律師評析))
    
    任何的蛛絲馬跡都有可能成為提告成功的關鍵,建議您預約來所詳述交往事實及提供證據讓律師檢視,以協助您評析提告空間及提出蒐證意見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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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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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10/13 01:30
    回覆諮詢(190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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