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的證據被當場破壞,並脅迫簽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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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不久,我於公司如廁,剛好肚子很痛,到男廁時覺得男廁不太衛生,並至女廁上廁所。後來,有女性進入隔壁廁間時,於上完廁所後,向公司方說隔壁疑似有異性偷拍,但我在聽到他人通報時,第一時間就沖完廁所出來,並無任何偷拍之情事,我直接出示手機相簿給當事人女子查證,當下當事人已說明了解此事,但在我反問他舉報的內容時,其前後卻說詞反覆。
後來晚間九點,公司高層因當事人女子告知家長後通報而知悉此事,只是打定我就是為了偷拍才進女廁,並且以是否要留案底,以及公司名譽利益等,逼迫我認罪,否則將抬出警界高層予我不利,之後便在當事人「家長」(並非當事人本人)面前跪著認錯道歉,並於高層及當事人逼迫下,當場將我的手機砸壞並處理掉,以及逼迫我簽下一份合約,包含要我接受公司所為以及將工作獎金予以扣除作為賠償,因當下迫於害怕,並無想到法律的正當性。
1. 就我所知是否是要確認罪責後才可以有後續動作?
2. 高層完全不想聽我的解釋,便強行將我的手機當場破壞掉,讓我完全沒有辦法承認自己的清白,我是不是也沒有辦法自清自己沒有偷拍?因我堅稱沒有,也給了他們我手機密碼,原以為他們是要去查,但後來就只是拿到我面前直接把手機破壞掉砸掉,請問公司脅迫我簽下份不合理的契約,以及破壞我可以自清的證據,若我打算提告,是否得以成功?
8f2f470b用戶
發表於 2020/10/12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