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貨到付款,未收款,事隔兩周才來電說要收款

企業法務 契約 853 次瀏覽
您好:
    我想請問,若貨運公司將貨送來也是請管理員代為簽收,他的單據上方也是註明不收款,那事情隔了兩周,才說需要收款,若我不付款,有法律責任嗎。謝謝
274e6fcf用戶 發表於 2020/10/12 16:33

2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2 18:1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如果是買賣且已經收貨,那就有義務支付買賣價金,即使不付給貨運公司,也應該付給賣方,如何支付應依買賣時的約定。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12 18:27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買賣契約成立後買家有付款義務,如未履行,則構成民事債務不履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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