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向警局報案,是否可同時再向地檢署投狀?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024 次瀏覽
日前因網路言論,故有向對方提起告(已至警局作筆錄並給予相關證據)。但怕辦案速度相當沒那麼快,因此想再向地檢署投狀,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
e96b07ac用戶 發表於 2020/10/13 12:25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13 14:30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同一案件已提告,無須再遞狀。可電詢承辦進度
    
    
                         
  • 廖慈怡律師
    廖慈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3 16:55
    回覆諮詢(24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2)

    您好:
    可向原承辦警局確認進度。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13 17:41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並不建議再重複向地檢署提告,如此可能造成您同時有兩個相同案件日後由地檢署承辦,將造成檢察官辦案上的麻煩。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3 19:47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您好,
    沒有重複提出告訴的必要,因為地檢署也可能發函請警局先行調查,向地檢署提告時間上不一定必然比較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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