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租屋多付車位管理費及轉租問題
不動產.土地 租賃 2895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們從今年7月起與房東A承租某社區的家庭式三房公寓,該戶有附社區地下室的一個車位,而房東A是將公寓與車位分開出租,因為車位位置不佳故我們決定租A的公寓與另一戶B的車位,有另外與B簽訂車位出租的契約書。後來才發現每個月A戶的管理費中有包含車位管理費,雖然我們並無承租A的車位,租賃契約書上亦無提到使用範圍有車位,但當初租賃契約書上有一條寫道「大樓或社區一切管理費由乙方負責繳納」,故之前我們仍有按時繳交。 最近管理員詢問我們承租的這戶有無要出租車位,故想請教: 1. 雖無承租,但是是由我們繳納車位的管理費,是否有使用車位和將其轉租並收取租金的權益? 2. 如果房東出租給他人使用並收取租金但堅持要我們出車位管理費,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