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租屋多付車位管理費及轉租問題

不動產.土地 租賃 289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們從今年7月起與房東A承租某社區的家庭式三房公寓,該戶有附社區地下室的一個車位,而房東A是將公寓與車位分開出租,因為車位位置不佳故我們決定租A的公寓與另一戶B的車位,有另外與B簽訂車位出租的契約書。後來才發現每個月A戶的管理費中有包含車位管理費,雖然我們並無承租A的車位,租賃契約書上亦無提到使用範圍有車位,但當初租賃契約書上有一條寫道「大樓或社區一切管理費由乙方負責繳納」,故之前我們仍有按時繳交。
最近管理員詢問我們承租的這戶有無要出租車位,故想請教:

1. 雖無承租,但是是由我們繳納車位的管理費,是否有使用車位和將其轉租並收取租金的權益?
2. 如果房東出租給他人使用並收取租金但堅持要我們出車位管理費,是否違法?
570320a4用戶 發表於 2020/10/14 15:16

2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4 15:19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提供租約以釐清大樓管理費範圍及車位歸屬;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4 16:17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你好:
    要看租賃契約約定承租之範圍而定,若未包含停車位,原則上「大樓或社區一切管理費由乙方負責繳納」亦不包含停車會之管理費,此時房東使用停車位並無問題。
    若承租範圍包含原有之停車位,則「大樓或社區一切管理費由乙方負責繳納」包含停車位之管理費,此時房東有交付停車會給你們使用之義務,房東不得擅自使用或出租該停車位,而停車位是否可以轉租,要看租賃契約有無約定而定。
    
    
                         
  • 570320a4用戶
    發表於 2020/10/14 17:09
    了解,感謝兩位律師不吝解惑~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