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B.IG被人騷擾(是現實知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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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工作上遇到客人的追求,途中也有接受他的送禮等,但是事後也有明白告訴她雙方不適合,原本雙方談判很成功(然後我就封鎖對方),大約三個月後,他突然又開始騷擾我或是跟蹤我在我車上放東西,使用假照片開小帳加我親朋好友問我隱私,並到處說我拿他錢,還跟我朋友說他知道我工作跟我家在哪,所以我就解除封鎖,問他要幹嘛,他又說要當朋友之類的,又說我騙她,時好時壞

問題:
1.請問我收下的禮物算是我有犯法嗎?
2.可以告他精神賠償或是騷擾之類的嗎
0aa2ebf7用戶 發表於 2020/10/15 15:07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15 15:09
    回覆諮詢(21632)、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收禮對方是贈與,沒有犯法。
    可主張人格權受侵害,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精神賠償,在外毀損您名譽的行為可提告刑事誹謗罪等。
    另外針對對方的跟蹤行為,可報警。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0/15 15:23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就您所述可以考慮就對方妨害名譽事實提出刑事告訴,待案件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有無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收受禮物除非有特別約定事項,應無違法問題。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0aa2ebf7用戶
    發表於 2020/10/15 15:28
    請問如果對方給現金的話? 我這樣有算侵占嗎?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15 16:56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1.依所述應為對方為追求您自願餽贈,並無違法問題。
    2.如對方載您車上置放GPS等可追蹤您位置等隱私資訊之裝置,應已違反刑事妨害秘密罪。
    3.無故跟追您恐有違反社維法之問題,可考慮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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