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者贈與的禮物或現金,我收下算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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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工作上遇到客人的追求,途中也有接受他的送禮等,但是事後也有明白告訴她雙方不適合,原本雙方談判很成功(然後我就封鎖對方),大約三個月後,他突然又開始騷擾我或是跟蹤我在我車上放東西,使用假照片開小帳加我親朋好友問我隱私,並到處說我要他錢,還跟我朋友說他知道我工作跟我家在哪,所以我就解除封鎖,問他要幹嘛,他威脅我說要當朋友之類的(不然就是要到處散播),並且不承認開小號的就是他

問題:
1.請問我收下的禮物/現金算是我有犯法嗎?
2.我沒有他跟蹤我的影片或證據,但是如果他有透露出,知道我住哪或公司在哪,這樣可以告它嗎?
c42f76f3用戶 發表於 2020/10/15 17:02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5 19:10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1.若是對方自願贈與,不會犯法。
    2.要先蒐集遭騷擾、誹謗之證據,再研究是否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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