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回給對象的物品或金錢嗎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721 次瀏覽事實經過: 追求別人時,過程送了東西或金錢,後來被告知不適合,便被封鎖,假扮了用他好友照片或人名帳號加他或是他的朋友,把我們對話貼出,或是說他欺騙感情之類的,事後對方也知道我是誰,line過程中我有提供我的名字證明的資料(戶頭)我也有說出疑似恐嚇的字眼或是說知道他家在哪(但是名字跟照片不是我)最後他威脅我,說我在騷擾他,他要告我到我公司舉發我 問題: 請問我可以要回送出的東西嗎。 如果他要告我,我可能會有什麼罪名,只有line對話,跟知道我是誰,有辦法提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