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自殺未成,未能恢復正常人,案發有留下影片及文件有關財產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84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約8月我親姊燒炭自殺未成,因腦部缺氧導致腦損傷基本上像植物人,(只是有說比較好一點我們說什麼還能稍微反映,但也開始陸陸續續退化越來越嚴重,醫生估判可能到最後就真的連反映回應都沒有),案發當天私訊母親說有留張影片記憶卡給我們娘家人觀看交待後事和財產問題, 故案發現場有三包膠帶封死遺物包裹 ,上面文字都有備註需誰才可以拆封的文字,第一封包裹影片和我們娘家人提到是要舉發他先生非法事宜,這包包裹除了指定務必確定死亡後才能拆封舉發!也交待不能給她先生知道和看到, 第二包裹影片提到是要給她先生的遺言書,第三包裹影片提到是要給娘家父母親留在那裡的遺物及金錢等等!  但因為在目前還沒死亡狀態,目前護理之家照養中, 我們在警局拿到遺物我沒到目前都不敢亂拆封,因也怕觸犯到一些法律問題侵權問題,再來目前因姐姐和姊夫他們發生事情到現在都還是合法的登記夫妻關係,在出事前也尚未所謂的財產分割那些事宜! 目前雖然姊夫因為一句法律上還是夫妻所以還是得承擔所有後續醫療費用開銷之類的!但也是丟一句哪天撐不住了他還是會撒手不管!


問題: 
1.再姊姊目前還沒死亡狀態,除1包裹影片提到非法舉發事宜2包裹給她先生的遺言書,我們先不動以外,留給父母親包裹上面文字說明只有父母親可拆封的包裹文件,在目前還沒死亡狀態下我們能去做拆封查看動作嗎?

2.留給父母親的包裹 影片是有提到是要給爸媽的金錢/物品財產,但因為在姊姊和她先生還是合法登記的夫妻下,(因正常法律的話不是都說夫妻共有?)在姊姊還沒死亡之下,拆封這包裹查看了,我們是否有權利繼承姐姐影片所提到的留給父母親的任何東西嗎?

3.姊姊目前照護費用雖然還是她先生在支付,在法律還是合法夫妻的狀況下應該照顧責任名義上應該也都還是她先生第一優先排序,想提問在這狀況下因為先生丟一句 哪天撐不住,依舊會將姊姊丟著不管,在這狀況下,在法律程序 因姊姊等於是植物人,這樣他先生可能會和法院訴請離婚,那訴請離婚會成功嗎?

4.呈第三提續: 如果在還沒離婚的狀況下,她先生丟一句都不理會照料及費用(目前就是護理之家費用和一般回診醫療費)不支付的狀況下,這樣法律上會去找娘家父母親去承擔責任嗎?

5.呈第三題續:如果她先生訴請離婚成功,那自然法律上是不是娘家父母親就需承擔和支付姊姊接下來的所有一輩子照料及費用?
d7532079用戶 發表於 2020/10/19 06:41

1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9 09:01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原則上夫妻互負扶養義務,於婚姻存續期間,雙方應互相照顧扶持,否則,恐有遺棄罪嫌疑;
    另離婚除協議離婚外,裁判離婚需有離婚事由,詳細可以參考我國民法第1052條規定,如果欠缺離婚事由,亦無法裁判離婚;
    至於,其他細節,建議提供更完整資料等,以利判斷;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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