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時效到何時呢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584 次瀏覽
我朋友2014年10月向我借了100萬,2014到2018期間陸續還了我20萬,但至2019後以各種理由拖欠還款,所以我在幾日前要求他簽署欠條,欠條的內容是寫我朋友2020年10月5日向我借了80萬,我想問1.我這欠條有效嗎  2.我的欠款消滅時效是2035年10月5號到期嗎   3.或者是2014年10月+15年 (但是2014年時我沒叫他寫借據)
7608de7a用戶 發表於 2020/10/20 15:03

1 位律師回答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0 17:04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消滅時效問題需要看您雙方是否有請求(需六個月內起訴)、承認、起訴等事由中斷,無法一概而論。
    若有另行簽立欠條,可以新立之和解契約處理,時效應可重新起算。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加Line聯絡。
    
    
                         
  • 7608de7a用戶
    發表於 2020/10/20 21:05
    黃律師謝謝您的回覆 我們目前沒有做過任何正式的法律程序(但是我先前有用LINE請他還款 他有還過幾次 但2019年後他一直説手頭緊沒法還 所以我才會在2020/10/5請他正式寫下借條 因為現在 還不太想要用到法律的手段去強制對方還錢 但我又怕超過了消滅時效 我到時候就沒有理由請他還錢了 所以我才想要請他正式簽下借條) 依黃律師給的回復 我的理解是2020年10月5號那張欠條是有效的 我們的借款時效起始日為2020/10/5 所以他的消滅時效是到2035年10月5號才消滅 請問黃律師 我的理解是正確的嗎? 謝謝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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