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庭調解不成立
刑事犯罪 其他 2599 次瀏覽法院幫我們送去調解,第一次當事人請代理人到場 條件談好只差簽名 第二次去代理人到場簽名格是錯誤,又沒調解成功 第三次代理沒到場...變成調解不成立,也聯絡不到對方 調解委員再送回法院 想問還有機會再申請調解嗎,還是直接給法院判決呢,都已經談好可和解了結果對方不到變成不成立,是不是流程還要再重新一次
法院幫我們送去調解,第一次當事人請代理人到場 條件談好只差簽名 第二次去代理人到場簽名格是錯誤,又沒調解成功 第三次代理沒到場...變成調解不成立,也聯絡不到對方 調解委員再送回法院 想問還有機會再申請調解嗎,還是直接給法院判決呢,都已經談好可和解了結果對方不到變成不成立,是不是流程還要再重新一次
您好,如果對方不想調解,再送調解恐怕也是浪費時間而已,可先依法官指示進行訴訟,若對方真有意願和解,可請其向法官說明。
如調解無法成立,可以直接表達無調解意願,交由法院審理
您好,您可將該狀況陳報給法院知悉(依您所述之情形,看起來似乎並非和解無望),讓法院再詢問對造之意願(究竟是不願和解,抑或僅係簽名不符方式),以利程序之進行,謝謝。
您好: 若您不願調解可向法官說明。 若仍希望調解,亦可視對方意願而論,請法官協助處理。
您好: 若您認為雙方對於調解條件有共識, 只是差在雙方簽名, 建議您可將調解條件於開庭時攜帶至法院, 請求法官協助當庭簽立調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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