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糾紛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592 次瀏覽
甲方將車停在一樓住戶前,兩扇門還有一扇門可以進出(不知另一扇門是否需要),這樣算蓄意影響他人進出嗎?(地板也未畫有紅線),一樓住戶擅自移動甲方的車 造成甲方的車刮到停在隔壁的乙方車,後車殼的漆有毀損,乙方告甲方毀損罪
(這些是透過私人監視器看到的,不確定是否要得到,已有去尋求)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ed1d136f用戶 發表於 2020/10/21 05:41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0/21 08:53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刑法以處罰故意為原則,過失為例外(須有特別之規定),然刑法之毀損罪並不處罰過失毀損之情形,是以依您所述,不慎刮到他人車輛之行為,僅屬民事侵權行為之問題而已,受害人可以向行為人(一樓住戶牽車不慎)請求損害賠償。
    
    另,您所述之「將車停在一樓住戶前」,除非能證明係出於故意,且係透過強暴脅及脅迫手段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者(觀您所述並未符合),否則亦難成立強制罪。
    
    以上係本人之淺見,若您想進一步討論,請自行加LINE,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21 09:16
    回覆諮詢(1982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是否成立毀損罪仍要看監視器畫面或其他證據而定。建議提供完整事實經過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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