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糾紛 恐嚇妨礙自由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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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雨。高雄市 0986006218
事由 您好,我和外籍老公在高雄瑞豐夜市四月到六月期間,與另一個攤主(貨櫃屋,有部分器具)合作三個月為一期,因為對方說沒錢,所以簽約,他負責硬體,租金材料員工都我們先付,盈利後,他四我六分利潤,一開始他有來幫忙,做pos機,約一週,但後因武漢肺炎關係,四五月夜市幾乎沒客人,他也沒強求做帳,員工也都外國人所以pos機也不會用,一直到最後一個月他開始說要做帳,我也報收入給他看,但後來又在line說,我侵占,背信,詐欺等罪嫌。口氣不良,營業最後一天前才跟我說要清空,沒有提早通知我,他已經了找人續租,我請教夜市管理員,因為夜市周三沒開,我們最後營業日是周二,可以周三在清空,我跟合作人說,他不講理,然後對我大小聲,我外籍老公和鄰居看不下出手制止,我老公有抓他一下,合夥人又言語挑釁說,打我啊,打我啊,我老公並沒有傷害他,他沒有驗傷單等等,只有兩人爭執的影片,故他告我外籍老公妨礙自由 恐嚇,
收入和支出清單後有在調解委員會上跟他看,損失慘重,他又要脅我要告我侵占,和解調解是要給他10幾萬,(合夥人出0元,只有原本他的東西例如冰箱,微波爐等等器具我們使用)水電費也都我們出的,然後再和解委員會上又說當初說他沒錢付租金,是怕我們不分利潤給他,才故意讓我們付全部支出,現在因為四到六月 武漢肺炎關係影響瑞豐夜市慘重,他如果這樣告我們,請問我們勝算大嗎?我老公會被有刑責嗎,我會有嗎?
事件1:妨礙自由:
事件2:侵占罪:
36ae77db用戶
發表於 2020/10/21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