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的晶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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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之前跟前女友有養寵物但因為女方未滿養寵物的年紀跟條件所以晶片名字是我弟
養了1年 但是之後分手了 女方一開始沒地放養 不要 所以沒有把寵物拿走
寵物就在我弟這邊 寵物接回來之後都是我在照顧跟飼養
之後我弟他把晶片轉讓給我 讓我變成寵物的主人  
現在我弟的前女友想要回來要寵物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呢
(我養寵物1年了 我視他為我的家人 我不想把寵物還他)
c5383525用戶 發表於 2020/10/21 18:19

2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1 19:20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當初女方不願意飼養,應已拋棄寵物所有權,而由你弟取得所有權,嗣後你弟贈與或移轉予你,目前你應該是所有權人;
    惟需確認當時女方是否已經拋棄該寵物所有權;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21 20:53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所述應有主張寵物是弟弟所有嗣後已將所有權轉讓予您的空間:
    
    1.晶片登記在弟弟名下,若對方要主張寵物是她的應負擔舉證責任。
    
    2.分手時對方應已拋棄所有權或將所有權移轉弟弟。
    
    弟弟與對方的對話訊息應有相關紀錄。建議可持對話或相關證據與律師再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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