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條件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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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與太太有個孩子, 因多年來無法和平相處, 出生後即被送去台東生活,也因時常被太太恐嚇騷擾工作和言語暴力,已分居二年多。至今孩子被媽媽帶回台北上小學,我也被要求要回去過夜和照顧孩子,其實回去過夜讓我的壓力很大,因好不容易逃脫出來。現在太太終於願意離婚,但對方"離婚探視"的條件不知合理與否  希望律師們幫我確認看看
我住新北  女方住桃園
1. 每周平日要回去過夜一天
2. 每月假日要回去過夜三天  其中有二天一定要是連續
3. 以上要求強制到孩子小學三年級 
4.  監護權給女方  要求改回母姓
問題:離婚協議條件是否合理
6591d327用戶 發表於 2020/10/22 10:53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22 11:19
    回覆諮詢(1986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離婚協議是雙方同意簽字即可,建議提供您與子女相處情形加Line與律師諮詢會面交往方式如何較合理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2 12:34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離婚協議書條件盡量詳為審視,訂立後要更改較為麻煩且困難。
    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並與律師諮詢,以利律師提供完善建議。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加Line聯絡。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0/22 21:57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離婚後應無同居義務,且離婚後您也應該有自己可和孩子獨處的時間,如對方強制要求您要回去同居某些時日,除非您同意否則恐不太合理。 建議您在簽署協議書前應提供完整協議書供律師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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