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條件是否合理
婚姻.監護 離婚 967 次瀏覽事實經過: 與太太有個孩子, 因多年來無法和平相處, 出生後即被送去台東生活,也因時常被太太恐嚇騷擾工作和言語暴力,已分居二年多。至今孩子被媽媽帶回台北上小學,我也被要求要回去過夜和照顧孩子,其實回去過夜讓我的壓力很大,因好不容易逃脫出來。現在太太終於願意離婚,但對方"離婚探視"的條件不知合理與否 希望律師們幫我確認看看 我住新北 女方住桃園 1. 每周平日要回去過夜一天 2. 每月假日要回去過夜三天 其中有二天一定要是連續 3. 以上要求強制到孩子小學三年級 4. 監護權給女方 要求改回母姓 問題:離婚協議條件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