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傳提醒訊息 不知有無構成誹謗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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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親人外遇20幾年
最近無法忍受想提醒該外遇對象的家人
目前想透過fb傳送私訊給其姐姐
想請問是否能幫忙看一下內容
有無構成誹謗或是恐嚇

外遇已屬實 男方並未離婚
兒子且可作證
但照片因不知違法與否還在搜集中

請問可以把提醒內容給你們看 諮詢一下有無觸法的地方嗎
f00e1df0用戶 發表於 2020/10/23 10:39

2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3 10:44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是一對一未涉及不特定第三人,且僅係陳述事實,未有說明其他不利事項,尚無公然侮辱、誹謗或恐嚇罪的疑慮;
    以上提供參考,如果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23 11:28
    回覆諮詢(19937)、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2)

    誹謗應不成立,是否構成恐嚇罪可提供相關對話紀錄截圖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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