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過了半年的追訴期還有機會告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547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今天有人在社群媒體上公開的以綠茶婊等字眼來辱罵我女朋友,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後來他自己有承認罵的就是我女朋友,想走法律途徑追究

問題:超過半年的追訴期了,但是真的嚥不下這口氣,想要得到一個公道,還有可能嗎?!
fced4f35用戶 發表於 2020/10/24 08:18

4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4 08:26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刑事部分似已逾告訴期間(公然侮辱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不能提告(惟仍須視您女友實際知悉犯人之時起開始計算);民事部分或可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及回復名譽,惟雖對方私下有承認係在說您女友,但如果在社群媒體上難以特定係您女友的話,可能也難以成立侵權行為。
    
    惟以上所述僅係本人就您發問所提出之淺見,如能獲得更進一步之資料,判斷上可以更精準一點,本此,如有疑問可以自行加LINE討論,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24 08:34
    回覆諮詢(19766)、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雖然超過刑事告訴期間,但您可於兩年內主張人格權受侵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 楊東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4 09:02
    回覆諮詢(16)、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4)

    請問你說的今天是哪一天
    你說的他坦承又是哪一天
    六個月您是怎樣算的?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4 14:29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但刑事告訴期間已超過,恐無法提告。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